- 2008上半年电视机典型投诉案例
- dlz.ttprice.com 猫猫 2008-8-25 来源:网络 转载请注明源文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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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案例一:三星、夏普、索尼、东芝、LG等合力出演“台湾屏事件”

入选理由:
目前大部分用户都认为在液晶屏的质量上,原装屏比台湾屏的画质清晰度要好一些。来自江苏和天津等地的用户投诉反映,在卖场选购三星电视时,商场样机明明是三星原装屏,但送货后用户却发现送来的电视液晶屏却产自台湾。对此,三星公司的客服称不同批次的电视机采用的是不同产地的屏幕。用户对此解释无法认可,认为三星公司涉嫌欺瞒用户。
此类事件也并非仅此三星一家,去年9月,部分媒体曝出夏普、索尼、东芝、LG等外资彩电因不堪市场竞争,以台湾屏替代自产屏在十一黄金周低价热卖。
虽然法律法规上没有强制要求电视厂商要明示液晶屏产地,但是消费者在询问时,厂商要明确告知。“台湾屏事件”成为影响外资品牌形象的“大事件”,同时,也促进了平板电视市场向更规范化、透明化方向的发展。
投诉案例二:三洋平板电视非彩色电视?!
入选理由:
用户购买的三洋42寸液晶电视出现质量问题,用户要求厂家给予退货处理,厂家告知用户该情况不符合退机条件,如需要退机用户承担的折旧费要高于当初购买电视机的价格!
经过了解,原来是厂家在折旧费方面打了“擦边球”。厂家告知:“因目前国家三包法中没有关于液晶屏退货的相应规定,我司将参照《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新退货责任规定》附件1:液晶显示器三包有效期为一年,折旧率为0.25%/日。”
从该回复可见,厂家混淆两个概念:第一、用户退机是退整台电视机,而并非选择退液晶显示屏,所以并不能参照微型计算机的液晶显示器“三包”标准进行折旧退货;第二、该厂家的回复意见表明,液晶电视的售后不享有彩电的“三包”标准,所以退机时,折旧率不是按照电视机“三包”中规定的0.1%来进行计算。该案例就是典型的“白马非马”论。
事实上,彩电是商品种类的名称,凡具有彩色显像功能的电视机均属于彩色电视机,液晶电视无可厚非属于彩色电视机,售后标准也应当适用电视机“三包”标准。投诉案例三:松下 灯泡是否应列入平板电视“三包”的主要配件?

入选理由:
该案例中投诉人周小姐反映,她家以1.78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台松下TC-50LC10D背投电视,该电视对外号称寿命长,灯泡使用时间超过1万小时,但是新电视刚使用一个月后,屏幕上就出现红点,报修后维修完毕。接着不到一年左右的时间,电视机又突然无影无声,售后上门检查告知灯泡烧了,需要最低2500元的维修费用。维修好的电视依然好景不长,半年后新换的灯泡竟然又烧了。松下公司称该灯泡是消耗品,只包三个月,如需更换灯泡还需再付2500元。周小姐一家无法忍受频繁更换价格不菲的灯泡,于是提出投诉。但到目前为止,松下公司仍然没有对该投诉给予回复。
灯泡问题是平板电视投诉中颇具争议的话题之一。“三包”中彩色电视机的主要部件并没有包括灯泡,所以在平板电视三包标准还没有出台前,电视厂商并没有将灯泡作为主要部件进行三年的保修。但作为用户,一旦灯泡过了保修期需要进行更换,用户往往需要支付几千元的维修费用,而且灯泡还存在多次更换的现象。就是这么昂贵的消耗品零件,只按照整机保修一年进行三包,用户无法认可。
投诉案例四:LG 不按规定填写维修记录
入选理由:
张女士于2004年花了一万多元购买了一台LG背投。2004年至今背投电视出现7次同样的故障,虽前6次LG都给予了免费维修,但是,对于第7次的收费维修,张女士无法接受,因为维修部在此前的维修过程中,均未填写维修工单,并且每次故障均为同一问题。于是,张女士要求厂家退机,但是遭到拒绝。
不按规定填写维修记录,这是个别厂商规避“三包规定”最常见的招数。根据三包规定,保修期内经两次维修,如果仍未能解决问题,第三次故障时,用户有权要求厂商根据三包规定免费更换同一型号的新机,如果厂商没有该型号的机器,且用户不接受其它机器的,厂商还应给予免费退机。对于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终极目标的厂商,用户以“旧”换“新”,厂商肯定吃亏,但三包规定历历在目,为达到不让用户退换机的目的,个别维修网点只能在填写维修记录时能“省”则“省”了。
投诉案例五:三星 黑屏是电视机质量投诉的第一焦点问题

入选理由:
黑屏可以说是电视机故障中最常见的质量问题,从315消费电子投诉网《2008上半年电视机投诉统计分析报告》显示,黑屏是电视机质量投诉的第一焦点问题,占电视机投诉问题的14.65%。目前,几乎所有的电视机品牌都曾经涉及到黑屏故障。
上半年,有近十位用户反映三星等离子PS42S5HX电视存在技术缺陷,电视在使用一、两年左右的时间,就会出现抖动,继而黑屏,维修人员称是Y缓冲板下板出现故障。由于电视黑屏已经过了整机一年的保修时间,故用户需要支付几千元不等的维修费用。有投诉人反映:“现电视半个屏幕出现黑屏现象,三星维修人员上门检测后认定屏幕有问题,如更换屏幕需8000元左右。”
国内某网站曾报道:三星品牌4个型号的液晶电视和两个型号的等离子电视被国外媒体爆出质量问题,在澳大利亚已被停售。韩国三星电子随后承认,该公司在等离子电视技术上的确存在缺陷。有国外媒体报道称,三星承认其部分型号的42英寸等离子彩电存在技术缺陷,使用一年左右即出现黑屏、画面模糊、闪烁停顿、偶尔伴有异常焦煳味等现象。三星相关负责人已经证实这种黑屏是由于技术缺陷所致,并开始为用户免费维修,称如果后面有更多用户反映此问题,会考虑把免费质保期从一年延长至两年。
在国内反映三星等离子PS42S5HX/XTT电视黑屏现象的用户也为数不少,但是目前三星给出的维修政策还是过保后需要付费维修,故不少的用户对此不满,对三星公司进行了投诉。
投诉案例六:飞利浦售后服务人员管理有待提升
入选理由:
用户家中的两台飞利浦电视出现信号板故障,报修后,陕西咸阳售后服务点某位维修工上门维修并收取了用户400元的订金。一个月左右,该维修站的人员来电话称原材料涨价,需要增加维修费用。用户当时就拒绝维修,要求维修站将带走的配件和订金一起退回。谁知道该维修人员一拖再拖,不仅未归还零件,而且人也“失踪”了。用户前往咸阳维修点咨询,但是该维修站的电脑竟然没有用户的报修记录,同时,维修站称用户要找的维修工已被辞退,现在维修点无法处理,需要用户和原维修工本人确认。
用户质疑该维修站的管理混乱,没有及时登记用户的保修记录,而且给用户开具的收据是盖有该维修站的财务公章,但是维修人员离职后,该维修站却需要用户自行和当事人协商,用户的权益得不到保障。该投诉经过315TS工作人员的介入和协调后,电视已经更换了信号板,原维修工也已经联系上,双方之间的纠纷已经得到了妥善的解决。
该案例是比较典型的维修站管理不到位的事件,正如用户所说:“通过这件事情,我希望飞利浦公司在制度管理和人员管理上进一步加大管控,处理问题的时效性和有效性能大大提高,作为用户,我们也不希望通过投诉来解决问题。”投诉案例七:苏宁售后维修乱收费

入选理由:
用户反映其在苏宁北太平庄店购买某品牌液晶电视一台,一男子自称是苏宁的安装人员,打电话说上门安装电视。因当时用户不在家,家中只有一位外地来的70岁的婆婆,该安装人员在做完壁挂安装后,要求支付620元安装费,老人家在不知情的条件下付了钱。用户回到家中发现安装后屋里地面一片狼藉,电视安装得有点倾斜,而且电视左下角还有一片硬划痕。
之后用户多次投诉到苏宁的客服热线,相关人员给予的答复都是“我们要调查,我们要协商”,问题迟迟没有得到解决。经过315TS工作人员的协调处理后,苏宁已经给用户更换新机,并退还用户多收的安装费!
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订金 寸液晶 壁挂 彩电 彩色电视编辑:[猫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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